正值岁末年初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为强化烟花爆竹质量昆仑安全监管,排查烟花爆竹质量风险,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海阳市市场监管局自1月10日起开展烟花爆竹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点检查频次,严查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坚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在海阳市安泰烟花爆竹供销有限公司,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货台账等信息。经查,该公司购进并向全市注册零售店批发的烟花爆竹系列产品均为组合烟花类(C、D)级、爆竹类(C)级,符合营业执照营业范围规定。
前期,市场监管局对我市销售的5个品种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检,全部合格。目前,该科室及各市场监管所正在开展对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点市场主体是否持证经营、是否符合营业执照规定范围进行检查。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的烟花销售点是否持证经营、是否符合营业执照规定范围等进行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经营环节假冒伪劣行为,引导群众科学选购烟花爆竹产品,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烟花爆竹质量安全意识,营造烟花爆竹质量安全氛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我市划定的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具体范围公告如下:
一、主城区范围:海天路以北(含海天路)—龙山街以东(含龙山街)—海园路以南(含海园路)—东凤大道以西(含东凤大道)。
二、《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者场所:
(四)车站、码头、飞机场、宾馆、酒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范围内,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其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按照《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