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近年关,能不能放烟花的问题再次引发热议。就在近日,山东东营、滨州两地明确回应,在全市禁燃禁放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的时间共有7天,分别是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以及正月十五。但不得不说,像东营、滨州这类城市只是少数,目前大部分城市仍是全年全域禁燃禁放乃至禁止销售烟花爆竹。这固然有环境治理等方面的需要,但在治理污染的同时,我们也希望各地相关部门能多听一听民众的声音。
目前在我国的山西、陕西、河南、辽宁等省份内部的多达700个城市,都已经正式颁布了禁燃爆竹的有关政策。而随着元旦、春节的临近,烟花爆竹市场也将进入销售旺季。为了打击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近期也有不少地方相继发布了通知,并且也发布消息说要在当地组织开展为期四个月的烟花爆竹“打非”行动。如果按照以往的情况,那么在最近一段时间,随着元旦和春节的临近,各地区也会集中发布通知,在管辖区域内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
近些年来,关于是否应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过,从大气污染防治、火灾预防的角度讲,禁燃禁放有其必要性。但从增加过年仪式感、继承传统文化等方面看,全面禁止、一禁了之似乎也不可取。尤其是疫情这三年来我们经历了太多,很多人确实需要一场烟花来荡涤三年的风尘,很多长期封控的城市,也需要一场烟花秀宣告烟火气的回归。也正因此,今年大家对放开燃放烟花爆竹的呼吁,比往年更加强烈。东营等地的政策和回应,可以说反映了无数人的心声。
三年疫情,大家都承担了很多,现如今不得已扬帆起航再出发,冒着感染的风险混口饭吃。过年放鞭炮本身就是有驱赶“年兽”的寓意,如果政策放开就能缓解一下人们心中压抑的心情,何乐而不为呢?烟花爆竹并非洪水猛兽,不合时宜、不加限制地燃放烟花爆竹才是,这是有区分的。希望各地能够认识到这一点,认真考虑相关政策,这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过年的仪式感,也是社会文明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