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双节即将来临,燃放烟花爆竹是欢度节日的传统习俗,但是会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安全隐患。随着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现象大幅减少,“禁燃禁放”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为进一步减少空气污染,预防火灾事故,营造更加清洁、安全、文明、详和的宜居环境。在此,薄壁镇党委、政府向广大乡亲们倡议:
一、踊跃做禁燃禁放的示范员。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自觉遵守规定,摒弃陈规陋习,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鞭炮;不违规运输、存储、携带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动带动影响身边的人。
二、敢于做禁燃禁放的监督员。善意规劝他人,引领绿色新风尚。敢于向违反禁燃禁放规定的行为说不,积极监督举报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各种不文明行为。
三、积极做禁燃禁放的宣传员。积极参与宣传,倡导文明新风。利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方式号召动员周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鞭炮行为,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文明、更环保的节日庆祝方式,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社会生活新风尚。
广大乡亲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远离烟花爆竹,让我们的生活多一些绿色,让魅力薄壁少一缕尘埃,为共建文明、和谐、美丽、宜居的美丽家园,贡献力量!
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请广大群众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此,我们向全乡居民发出倡议:
自觉宣传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利用个人朋友圈、微博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居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请大家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碧水青山,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守护。真诚希望广大居民朋友们告别烟花爆竹,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爱护环境,为文明高庄的建设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岁末年初,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控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赵固镇扎实开展散煤燃烧治理及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巡查工作,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连日来,赵固镇大气办联合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部门开展不间断巡查,盯紧辖区主要路段和重点区域开展集中巡查、全面排查,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对于销售、储存散煤及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严堵源头。同时对重点户、重点场所开展不定期抽查,严防散煤复燃、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反弹,切实在全镇上下形成严查严打的强大震慑氛围。
散煤燃烧治理和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并非“一阵风”,下一步,赵固镇将持续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做赵固空气质量的宣传员和监督员,共同点亮“生态宜居星”,打造美好家园。
自2019年市政府发布禁售禁燃烟花爆竹通告以来,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禁令,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持续减少,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得到保障,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目前,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创建安全、祥和、低碳、文明的节日氛围,特发出以下倡议:
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辉县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2022〕3号)的有关规定,在全镇范围内不售卖不燃放烟花爆竹。以挂灯笼、结彩灯、放电子炮等更安全、低碳的方式庆贺节日,使我们的家园更加清洁、空气更加清新、环境更加优美,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请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全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自觉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劝导大家积极响应、自觉抵制,努力营造良好的禁售禁燃社会氛围。
请广大人民群众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如发现非法制造、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向公安机关举报。对违规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将按照相关法规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年只待春暖花开。春节将至,我们衷心地祝愿大家阖家幸福、万事如意!也真诚地希望您能响应号召,倡导新风尚、传递正能量,共同爱护我们的环境,过一个安全、文明、清新的“低碳”春节。